《物心辩证法》
<FONT face=宋体>[鸡蛋1+1学术报告] <BR> <BR>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 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与时俱进<BR> <BR> ——十六大报告<BR> <BR> 为天地立心 为生民立命 为万世开太平<BR> <BR> ——张载<BR> <BR> <FONT size=3><FONT color=red><B>《物心辩证法》</B></FONT></FONT><BR> <BR> ——哲学世界观的改革(探索与创新)<BR> <BR> 关于物质与精神的关系<BR> <BR> 作者:(《人民日报》)朱伯维<BR> <BR> 【创始宣言】 <BR> <BR> 大家好!<BR> <BR> “雨叶”擂台已经搭好。它正等待着全世界的高功好手光临比试!虽然雨叶没有什么武功,手中也只不过握着一个鸡蛋。但正如鲁迅先生所言:“我以我血荐轩辕”。他也愿以自己的一腔热血,来证明一个朴素的真理:“1+1=1”!<BR> “由本原无名”。“三元论”也不过是一个符号和假称而已,它是相对于“一元论”和“二元论”而取的,是一个区别的提法。实际上,它也包含了“一元论”和“二元论”的合理内涵,它是一个辩证的综合。“一叶落而知天下秋”——这个“一叶”十分形象的代表了大千世界、万事万物乃至宇宙本体的真相。它是一个缩影,一个全息的“基因”。而“鸡蛋”也即一叶之化身,万事万物概莫能外;因其是“基本原理”。<BR> 我以为,三元论——也即本期上的“物心辩证法”,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科学、最先进的理论;世界是一而二,二而一,是“1+1=1”的。这个“三一”机制便是真理。<BR> 我似乎可以这样预言:未来的整个世界史、人类史、文化史,全部科学史,都将会在“三元论”的光辉照耀下,进行重新审视与改写!当然这需要时日。“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让我们大家用实际行动来迎接这一新世纪真理的曙光和落实毛主席这一“只争朝夕”、与时竟进的豪迈诗句吧!<BR>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BR> 当然,俺这个“三元论”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我觉得往大里说是人民、往小里说是《人民日报》的乳汁抚养了我。而《人民日报》又是党中央机关报,因此也可以说是党培育了我。他们都是我的父母亲。父母不可能完美无缺,也不可能没有错误,不过“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们的孩子却有可能长得更好看一点(当然也许更难看),这也无庸赘言。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他也会用自己所能及的一点力量来进行回报的:回报党和人民,回报《人民日报》,回报社会和世界,这里还要特别提到回报《电脑音乐报》。这样他也才会于心稍安,也不枉来人世走了一遭。如果他是错的或伤害到了什么人,他也是无意的,并非出自本心。因此他也欢迎大家帮助他改正错误;他也将如有人说过的那样:“唯利于天下者,则执我今日之是而攻我昔日之非”,决不含糊!<BR> 而现在,他认为自己是正确的!为了证明这一点,所以要“打擂”。“啸傲江湖、腾笔拨剑、苍天难躲” ——我就是我;我自横刀向天笑,试看天下谁能敌!?哈哈……!<BR> 为了真理,为了“天下”,来吧!同志们,勇士们,接招! ——小屁孩儿!嘻嘻。 <BR> <BR> 一、前言<BR> <BR> 哲学是现代文化的理论基础,其主导功能(世界观与方法论)的正确发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哲学工作落后于现实的状况难以改观,主要原因是缺乏开拓性的研究与创新,哲学论坛的封闭性与迟钝性使哲学的进展缓慢,跟不上时代的要求和改革的大潮。我们面临着哲学的贫困。无所作为与因循守旧不应成为我们这个时代哲学的特征。我们应当具有“绝对命令在我们心中”的道德义务感和“士志于道”的社会责任感,重视对整个世界范围内纲纪不振现象的研究和对现实生活理论的批判,勇于追求真理并把逻辑论点推向其终极极端。<BR> 哲学是时代的精华。它是一切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等)研究的基础和指导,它应该为我们提供正确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它应该从博大精深的宇宙中吸取丰富的营养而使自身保持生命的活力。为此我们就应当对前人理论中的不适合部分予以扬弃,而不要故步自封。这应成为我们当前哲学工作中的一项主要任务。<BR> 哲学应当改革。时代需要正确的哲学指导。哲学的繁荣与发展必然会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改革的进程,并将极大地影响着中国的前途和命运。<BR> 哲学世界观的改革不应受固有成见的束缚。我们应该发扬一切从实际出发而不是从“本本”出发的正确思想认识路线,“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哲学的基本问题是物质与精神的关系(这里不用“存在与思维”的提法,虽然它们在这里是一个意思。因为“存在”一词在广义是一个模棱两可的概念,它既可以表示物质的存在,也可以表示思维、精神的存在,因而容易与日常生活用语的“存在”相混淆。为了论述时的明确起见,我们在这里始终采用“物质与精神”这一称谓来对哲学基本矛盾进行表述)。它是世界观的出发点,也是回答其他一系列哲学问题的根本所在。它不仅具有理论的、认识的意义,而且也具有极大的实践意义;它表现出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的看法,因而也就决定人们对待周围世界的态度,并指导人们的行动。无庸置疑,物质与精神的关系问题解决得如何,将直接关系和决定着哲学的路线与方向,关系和决定着人们的世界观和行为准则,也即是方法论。它是哲学的最高问题,也是照耀世界前进的灯塔;它的明或暗举足轻重,既可以把人类引向光明,也可以把人类投入深渊。哲学上围绕着物质与精神(即存在与思维)的争论长达两千多年,并由此形成了两个对立的阵营(即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我们传统的看法认为是“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物质决定精神;并且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本原”,“世界统一于物质”等等。我认为这些看法是不正确的、不科学的,应重新加以审视和进行实事求是的改革,还其世界真实的本相,以适应我国当前改革开放的潮流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进步的需要。<BR> 我认为:物质与精神同时存在。它们不分先后,无所谓什么“第一性”与“第二性”,也不是单向地“谁决定谁”的问题,而是“互相决定”。它们是一个整体的两个方面,各自不能独立存在。它们互为前提、互为因果、互相制约、互相依赖、互相影响、互相渗透、互相联系、互相转化、互相决定。它们相反相成。它们交相融汇于一体,是谓对立之同一,或曰辩证之统一。世界是物质与精神的的对立统一。它既不能单纯统一于物质,也不能单纯统一于精神;既不是物质决定精神,也不是精神决定物质。二者互涵互决。没有了一方,另一方也就不存在了。“唯心”与“唯物”的提法不妥,世界不是“唯独”的,唯谁也不对。世界观错就错在一个“唯”字上。这是世界上不平等、不合理的根源。这是“唯我独尊”在哲学上的一种表现。科学的辩证法应该叫“物心辩证法”,“物、心”失其一便不构成“辩证”。它们既“一分为二”而又“合二为一”,这是“分析与综合”方法论的辩证统一。世界的本原乃是物质与精神(即物心)的辩证统一,而非“唯心”与“唯物”的单向观照。“对立同一”乃万事万物之规律,但不应给以片面的解释,诸如不能说“对立是绝对的、同一是相对的”等等,这正是“唯”字辩证法的失误表现之一;“对立”与“同一”,它们各自都是既绝对又相对的,彼此具有“平等”之品格。此外,哲学上的“精神”(即“思维”)不应该以人划线,即不能局限为“人脑”的产物;一切事物皆有其“精神”在,亦有其“物质”在,它们同在。“检验真理的标准”既不能单纯靠“实践”,亦不能单纯靠“理论”,而必须是实践与理论的辩证统一。“真理”是主客观的辩证统一;既无所谓“主观真理”,亦无所谓“客观真理”,真理就是真理。既无所谓“绝对真理”,亦无所谓“相对真理”,真理就是真理,它是既绝对又相对的,是二者的辩证统一。其它诸如运动与静止,量变与质变,时间与空间,有限与无限,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共性与个性,必然与偶然,可知与不可知等等一切矛盾范畴,它们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莫不如此,都是哲学基本问题内涵的延伸。只要把物质与精神之间的关系弄明白,其它一系列哲学问题也就可以迎刃而解了。<BR> 下面,我们将对哲学基本问题的有关方面进行一些具体的论证(或曰辩证)。 <BR> <BR> 二、世界是矛盾的<BR> <BR> 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一切事物都存在着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没有世界,没有一切。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广大的复杂的矛盾体系。世界正是在矛盾作用中向前发展的。如果把世界归于“物质”或“精神”的单一方面,它就不构成矛盾了,而没有矛盾也就没有世界,还怎么指望它向前发展呢?“物质”与“精神”作为矛盾的两个方面是对世界上万事万物一切现象及其特点的根本性归属与区分,故可表述为最基本的矛盾,并把它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全部哲学史都是围绕此一问题而形成和展开。但人们却往往忽视了世界自身的矛盾性,而惯以世界所衍生的“多样化”矛盾掩盖了其终极自身的矛盾性。仿佛一切到了世界本原上,矛盾就不存在了。这是一个莫大的偏颇与漏洞。如果把世界本原比作“一”,其后,“一生二”,那么便不能认为只是这个“二”才开始具有了矛盾性;“一”本身即是矛盾的,也正因其“矛盾”,所以才能发展变化产生出“二”。故矛盾有不同的层次,我们所探求的乃是最基本的层次、最初始的层次,也即世界的本原。(我们这里所谓的“本原”也即是世界的本质、本因,或说世界的基础、世界的规律,它们在这里是一个意思,而不是指某种具体的东西或“元素”以及它的形状和构造等。)“本原”是矛盾的。万事万物只是“本原”的写照与缩影,也是发展的扩大。不论我们把世界的本原叫做什么(名称),都必须考虑到它自身矛盾着的两个方面,而不能相互混淆或取而代之(即不能用物质取代精神,也不能用精神取代物质),否则它便无法解释现实世界普遍存在的矛盾现象。(“单向”无法说明“双向”。)<BR> 而一切事物的矛盾都有两个相反相成的基本属性,即对立同一性。矛盾便意味着双方的对立与同一。没有对立就没有同一,没有同一也就没有对立。对立中有同一,同一中有对立。世界是矛盾的统一体,换言之,即是物质与精神的对立同一体。我们既不能只要对立而忘了同一,(如二元论),也不能只要同一而忘了对立(如一元论)。世界既不是物质与精神的平行排列和互不相干(即两个独立的实体、两个对立的本原),也不是“物质”与“精神”的单纯观照(即它不能单纯统一于物质,也不能单纯统一于精神)。世界只能是物质与精神二者的“对立同一”,或曰辩证统一。它们是既对立又同一的。因此,说“世界到底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这种提问方式就好比说“人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一样不合逻辑。世界是“双向”(物、心)的,人也是“双向”(男、女)的。它们都是矛盾的。而说“世界统一于物质”又好比说“人统一于男”一样“不合时宜”;人既不能统一于男,也不能统一于女。无论是“大男子主义”还是“大女子主义”都是一种“唯我独尊”的性别上的“沙文主义”。不能用男去统一女,也不能用女去统一男,正像不能用物质去统一精神,也不能用精神去统一物质。(当然,人有诸多的层次,其最基本的层次仍是“物、心”;我们这里是用“性别”层次来进行说明的。)(在“性别”层次上)是男与女的矛盾统一体;世界(在“本原”层次上)是物质与精神的矛盾统一体。在这矛盾的统一体中,它们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失去了一方,另一方也就不存在了。它们同时并存,相互融合,贯通一体,是谓辩证统一。而这个统一体是不能用矛盾其中的任何一方来进行命名的,正如不能用单一的“男”或单一的“女”来为人这个整体的性别命名一样。同理,也不能用单一的“物质”或单一的“精神”来为世界这个整体本原来进行命名。所以,大千世界只能是“阴与阳”、“男与女”、“道与器”、“无与有”……的矛盾的统一,归根到底,即是“物质与精神”(可简称为“物、心”)的对立统一。<BR> 对立同一律是辩证法的核心。任何事物都是既对立又同一的,这正是我们这个大千世界最根本的特点,或说最基本的属性。它既“一分为二”而又“合二为一”。我们既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认为只有对立),也不能把它们等同起来(认为只有同一);它们是平等的、“同一”的,但不是“等同”的。哲学上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是相互联系的哲学范畴;是相容性和协调性、或说一致性的表现。它们是差别的统一,矛盾的统一,对立的统一。此即同一性之谓也。对立与统一,它们既有区别以有联系。说“世界统一于物质”,那么它又对立于什么呢?没有对立又何来统一?<BR> “统一”是对立双方的统一。比如“上与下”:它是统一于“上”还是统一于下呢?无上便无下,无下便无上。它只能是“上下”的辩证统一。它们是相比较而存在的,没有一方,另一方也就不存在了,物质与精神也是如此。<BR> “对立”是物质与精神二者相互的对立;“统一”也是物质与精神二者相互的统一。而把这个“统一体”称之(或命名)为“物质”(或精神)的单一品种显然是不恰当的。因为这个名称并不能代表和体现出矛盾双方的内涵(或特点),它“一边倒”了。与此同时,另一边却被湮没了,失落了。于是,“矛盾”不复存在了。这便是当前在世界本原上导致“无矛盾”的症结。本原无矛盾了,世界上却充满了矛盾。这怎么解释呢?<BR> 这里亦需注意的是,在世界本原上,矛盾的双方是不能用“物质对物质”或“物质对反物质”来加以说明的。这仍是“单向”,也是“等同”。它们不构成真正意义上的矛盾。这正像不能把“阴与阳”、“上与下”、“男与女”等矛盾范畴说成是“阴与阴(或反阴)”、“上与上(或反上)”、“男与男(或反男)”一样。在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内在机制上,它们也是无所谓“正反”的或“第一第二”的。它们相反相成。所谓“正反”云云,不过是我们人为赋予事物在特定范围或限定过程的一种暂时性称谓和表示而已,而用它来说明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始因机制则是不准确的。例如,当我们还不认识“女人”的时候,只发现她与“男人”的不同(或相反),于是便给她取了一个“反男”的名称。“物质”也是如此,那“反物质”不就是“精神”的代名词吗?正像“反男”也就是“女人”的代名词一样,而这种称谓实际上是模糊了“男女”之间真正的界限,所以说它是不准确的。正像我们把“男人”的对立面,对作为世界基础和认识论源泉之一的这个“物质”也必须给出一个合理的、相应的对立面,它必须与“物质”具有平等的、一般的和普泛的品格,否则便不能与物质一起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也不能构成“基本矛盾”。这个对立面只能是“精神”。正如男人的对立面只能是女人、阴的对立面只能是阳、上的对立面只能是下一样。如果我们愿意给世界本原取一个比较恰当的“名称”的话,那么这个名称必须是能够代表和囊括了矛盾双方的特征之后的定义。比如说:世界是“物心”(或心物)的;世界是“物心”的辩证统一;我们这个世界是“物心”的世界;或者说“我们这个物质与精神的世界”等等。当然,还有其它一些名字可以考虑,但它们意义是相同的,比如:阴阳、道器、理气、有无等等(当然还是物心比较恰当)。世界必须是二者的对立统一,而不可以只用其中一种方法来为世界这个整体来命名:如把世界说成是“物”的,或说成是“心”的;说成是“阴”的,或说成是“阳”的;说成是“道”的,或说成是“器”的;说成是“有”的,或说成是“无”的,等等。这都使世界陷入了偏颇形成了瘸腿变作了孤家寡人。它们各自只是世界的“一半”,还怎么指望它向前发展呢?我们要还世界以本来面目,就不能把世界一劈两半和进行断章取义。这是“线性思维”在整体把握上的失落。<BR> <BR> 三、作为世界观的物质与精神<BR> <BR> 物质与精神的辩证统一是世界观的出发点。所谓世界观,是指人对“世界”的观照与看法,换言之,应该是对世界自身面目的体现与表述,而不能理解为“人与世界的关系”,这是片面的和狭隘的。那不叫“世界观”,而只能说是一种“关系观”,因为它只是人与外部世界本身内在的矛盾关系,故不属于“基本矛盾”范畴。这种“关系观”又可表述为“人世观”或“人天观”,它充其量只是“世界观”的一部分。人只是“世界”所衍生出来的一部分,它不能与世界本体相提并论,也就是说,不能用人的精神方面与世界的物质方面进行“嫁接”,这真是成何体统。它们不属于同一层次。而即便是把“人与世界”作为一对矛盾来看,它也不能作片面的嫁接。因为人不只是精神的,它同时也是物质的。怎么能够用人的一半与世界的另一半进行挂钩呢?物质与精神的矛盾是普遍的,不但“人”具有这个矛盾,世界也具有这个矛盾;正是在这一点上它们是相通的,故可以说人是世界的缩影。而“世界观”的核心便是物质与精神的关系问题,而不是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不论是人还是世界,它们各自都存在一个“物质与精神”的关系问题。这正是“普遍性”这所在,也正是它可以成为“哲学基本问题”并涵盖一切的原因所在。<BR> 这是人类的一个莫大失误。混淆产生了迷惑。人不只是精神(思维、意识)的,也是物质(肉体、细胞)的,人是精神与物质的辩证统一。以往的错误便是把人只看作了“精神”的东西,而把世界只看作了“物质”的东西,并进而用人的精神取代了世界的精神,这岂能不出偏差?而之所以如此,又是由于把“精神”局限于“人脑产物”的结果。<BR> 人固然是有精神的,但他只能与人的肉体(也即物质)相提并论。人是精神与物质的对立统一,同样,世界也是精神与物质的对立统一。哲学上的“精神”不能以人划线,似乎只有人类才具有精神的内涵,这是一种狭义思维的目光短浅。<BR> “精神”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哲学范畴,自有其不同于“物质”范畴的普遍特殊性。人的精神也自有其不同于事物精神的表现特点,但不论其如何千差万别,它们却都属于精神的范畴(正如同物质范畴也表现为千差万别一样),我们不能用某一属类(如“人”)的精神特点去抹杀“精神”存在的普遍性。就好比不能用“男性”(或“女性”)的特点去抹杀“雄性”乃到“雌性”的普遍存在一样。它们都是“性”。又如“人皮”与“树皮”,它们都是“皮”,而当我们考察“树皮”的时候也是不好用“人皮”去进行化验和鉴定的。精神也是如此。当我们在研究“世界的精神”时,也是不能以“人的精神”标准去进行衡量的。它们各有其不同的表现形态。另外,哲学上的物质概念与精神概念也不能与我们日常生活习惯用语相混淆和等同视之。为了明确起见,我们在这里为它们进行哲学定义:所谓“物质”,即是一切事物的外在形态;而所谓“精神”,则是一切事物的内在机理。(这里需注意的是,“外在”不应该理解为“表面”,“内在”不应该理解为“里面”。)这是真正科学的结论。“外在形态”与“内在机理”的相互依赖和依存,构成了矛盾的统一体。<BR> 精神是机制,是道理;物质是形状,是实体。精神依赖物质而体现,物质依赖精神而生发。它们互相依存,互为因果,互相转化,它们是一个整体。<BR> 我们不能把人“一劈两半”同时也把世界“一劈两半”,然后抽出人的一半(精神)与世界的一半(物质)进行人工矛盾合成,拆对拼凑成一对支离破碎的“冤家”;这样“乱点鸳鸯谱”的作法就如同把“鸡心”与“树皮”扯到了一起,把蚂蚁的精神与大象的物质(肉体)扯到了一起;又好比“狐狸精”附了“人体”,要不颠三倒四才怪。这种硬性嫁接来的“矛盾”根本不属于同一层次,也谈不到是什么哲学的“基本问题”了。 <BR> <BR> 四、第一性第二性不是研究的出发点<BR> <BR> 物质与精神的关系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也被称之为“最高问题”,这是有道理的。但不幸的是人们把这一矛盾范畴肢解扭曲了,并作了错误的阐释。由此引出了所谓“第一性”与“第二性”的问题。当然啦,把人的精神与世界的物质进行比较,它(指精神)还能不是“第二性”的吗?人本来整个儿就是世界的产物嘛。这便是造成“何者为先”论的第一个原因,也是把精神局限于“人脑产物”的结果。<BR> 其二,当我们把物质与精神的关系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去进行考查的时候,不应该只想着“谁决定谁”、“谁第一谁第二”,这前提先就错了。由此二者之间的“关系”便被局限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似乎“关系”只能是“一个决定一个”的关系,“一个主人一个仆从”的关系,“一个老大一个老二”的关系。于是,其他的情况和可能性便被“先验”地排除了。你别无选择。“原则”成了研究的出发点。<BR> 在真理的天平上,我们无权事先给它们加上“偏心”的砝码。那完全要等它们自己跳上来较量:它们(物质与精神)或许有重有轻,或许打个平手。须知比赛中也有并列冠军的时候。而我们却只把其中的一种可能性拿来作为评判事物的标准,并且料定其中一位必能夺魁;即便彼此实力相当也硬要它们分个输赢见个高低,仿佛不如此这比赛就没有看头不能算数。哪怕靠发点球靠黄牌警告靠临场失误靠裁判偏心也必得分个第一第二才肯罢休。这种“争先恐后”的荣誉心理虽可理解但却不能作为科学评判的标准;即便是在体育道德和作风上我们也应该发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良好心态,若把“第一性”与“第二性”的原则运用到这里倒还恰当,而若运用到比赛当中那就未免失之偏颇。这便是对以往至今物心关系争论不休的形象写照。在这种情况下,物心双方便形成了一种“轮流坐庄”的趋势,“非此即彼”的定格。历史便是这样可笑复可悲地陷入了一个单向决定论的死胡同,再也难以转过弯来。<BR> 其实这个问题也很简单。因为矛盾的双方是一个互相依存的整体,它们互为前提、缺一不可。即如“上与下”:没有上,又何谓下?没有下,又何谓上?又如“男与女”:没有男怎么能有女呢?而没有女又怎么能有男呢?这非绝种不可。即便这男与女的祖宗表现为一个单个的“人”的形态,那么这个“人”也必定是包含了男女(或曰阴阳,或曰雌雄)双方的矛盾基因,否则无法设想它会进行“单性繁殖”。因为没有矛盾事物也就不存在了,更不用说变化发展了。<BR> 它们谁先谁后?是先有上,还是先有下?是先有女,还是先有男?它们不分先后,它们同时存在。无上便无下,无下便无上;无男便无女,无女便无男。它们是互为存在之前提的,也是相互制约相互决定的。这又好比一个人的两条腿:是先有左腿还是先有右腿?它们同时并有。由此我又想到了一个古老的哲学话题:是先有的蛋还是先有的鸡?谁先谁后?人们如此这般地钻进了一个“此路不通”的牛角尖,难怪要争论不清了。“先后”问题就那么重要?即便是把“先与后”本身作为一对矛盾关系来看,它也是无所谓先后的:没有先哪来的后?没有后又哪来的先?它们相辅相成,或说相反相成,没有了其中一方,另一方也就不存在了。万事万物,盖同此理。它们是不分先后的,也是无所谓第一性第二性的;它们同时并有,它们“等值”而不“等同”。它们之间也不是“谁决定谁”的关系,而是互相制约、互相联系、互相渗透、互相交融、互相决定的关系。“我思故我在”,“我在故我思”,它们是无所谓先后的。所以说,物质与精神同在。它们是一个整体的两个方面(比如一片叶子的阴面与阳面),各自不能独立存在,它们是矛盾的统一体。它们在价值地位的天平上是等值的,正如男人与女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一样,既不是男决定女也不是女决定男,他(她)们互相决定。以往把男人看作“第一性”和把女人看作是“第二性”的不平等观念可以休矣。与这类似的一系列不平等观念可以休矣。<BR> <BR> 五、关于绝对与相对<BR> <BR> 相对与绝对是任何事物都具有的两重属性,也是关于事物的两个不同方面的性质的哲学范畴。相对与绝对的关系与人类对事物的认识密切相关。鉴于目前在概念与逻辑运用上的混乱而造成很大偏颇的情况,我们在这里将根据“物心辩证法”对其进行一些阐述和说明,以期能够“拨乱反正”。<BR> 绝对与相对是辩证的统一。任何事物任何矛盾以及任何方面都是既绝对又相对的。我们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如把一方说成是绝对的而把另一方说成是相对的。须知绝对中有相对,相对中亦有绝对,它们是相互依存的,各自不能独立存在,怎么能把它们分开而论呢?这仍是一种单向的嫁接。绝对与相对应该是作为事物或矛盾的一种整体属性来进行把握的,换言之,也就是说事物或矛盾的方方面面都是既绝对又相对的;而不能理解为这是相对 的、那是绝对的,你是相对的、我是绝对的。这种呆板僵化的思维方式不能不说是来源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偏颇。而绝对与相对同样也是作为一个整体来对事物进行说明和成为一切矛盾的两重属性的。这个两重属性是不能肢解和平摊的,即不能你一半我一半地实行瓜分。这种机械的分配方式与对概念的一劈两半显然也是逻辑混乱的产物。<BR> 诸如用绝对与相对来说明对立同一律时,把对立说成是绝对的,而把同一说成是相对的。这便是一种概念的置换与简单的相加。这是在两个不同的矛盾范畴(绝对与相对、对立与同一)之间进行了机械取代和等同移位:绝对=对立,相对=同一。于是,绝对与相对=对立与同一。换言之,便是绝对的对立与相对的同一。这真是莫名其妙。绝对相对是对立同一的属性,对立同一也是绝对相对的规律,他们两者是一种互属的关系,面不是等同的关系。<BR> 举例来说,“物质与精神”与“男人与女人”也是两个不同的矛盾范畴。前者可以说是后者的属性,也就是说“物质与精神”是“男人与女人”共有的基本特征,或说是他(她)们所具有的两重基本属性。我们不能因此就把它们之间的关系说成是物质的男人、精神的女人,或物质的男人与精神的女人(反之也一样)。不论男人还是女人,他(她)们各自都是既具精神又具物质之内涵的,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BR> 把对立说成是绝对的与把男人说成是物质的一样可笑。它们犯的是同一个毛病。这是形而上学的机械位移。这是“一分为二”的单向认同。<BR> 对立与同一,它们各自都是既绝对又相对的,这便是真理。<BR> 而对立便意味着双方处在了“同一体”中。如人与人、国与国、动物与动物以及人与自然界间的斗争为什么存在呢?即因为它们是处在了“同一”的环境或条件下。诸如从大的方面来说,它们都是在地球上(地理环境)而且是在利害相关的同一范围圈内,因此它们才有可能发生矛盾和进行斗争。为什么我们没有与外星人进行斗争呢?(严格的说,哲学上的对立用斗争一词来进行表达也是欠妥的,它应该叫联系:对立的联系。)因为我们目前尚未与他们处在“同一体”中。如果将来科学发展了,使我们有条件与外星人来往了,也就是说当我们与他们处在了一个更大范围(如宇宙)的“同一体”中时,这种斗争和对立才成为可能。同时也只有当我们与外星人能够接触和说上话(即对立的联系)的时候,才意味着我们与他们处在了“同一体”中。故同一是对立的参照系,对立也是同一的参照系。没有同一就没有对立,反之亦然,没有对立也就没有同一,它们互以对方为自身存在的前提或依据,而现在,虽然双方所处的位置(地理环境)没变,依然是在宇宙这个范围圈内,却也不能说是已经处在了“同一体”中。同一是联系的同一。对立亦是联系的对立。故对立同一律亦可表述为“联系同一律”,或联系统一律,乃到“联系对立律”。<BR> 联系是中介。我们应当注意把哲学上的斗争概念向联系概念过渡。对立并不仅仅意味着斗争,它既可以表现为斗争的方式,也可以表现为和平的方式,但无论怎样,它们是一种联系。联系是促使双方互相转化的条件,联系概念要比斗争概念宽泛得多。<BR> 绝对与相对,它们两者是对立同一的(或联系同一的),绝对通过相对而体现,相对通过绝对而成立。它们相辅相成,互为因果与前提。任何事物或矛盾,都是绝对与相对的辩证统一,换言之,它们各自都是相对于对方而言是绝对的(如对立与统一)。对立是相对于一定范围或条件而言的,这便是它的相对性;同时它又是绝对的(这个“范围条件”便是中介联系)。相对是绝对的相对,绝对是相对的绝对。<BR> 一件事物,它同时既是相对的又是绝对的。所以我们不能说“相对否定自身而趋于绝对”,以及“绝对通过无数的相对体现出来”。这是不正确的。还有一种说法,认为“对立与同一”,它们要么都是绝对的,要么都是相对的。这种康德式的二律背反则是另一种割裂歪曲和断章取义,也是又一种非此即彼的单向观照。以往辩证法的不完整和不彻底使它们未摆脱“唯”字的束缚和单向的思维方法,这一传统的偏见使它甚至无视科学的最新成果,对诸如“波粒二象性”所展示的潜在科学前景不能进行深广的思维,把它排除在从辩证法的根基进行论证和重铸的可能性之外,用原则代替了生机勃勃的研究和创造,形成了一种自我封闭的恶性循环。不是以科学和事实去验证和反思原理,而是用原理的枷锁限制和禁锢了观念的更新,从而阻塞了通向真理的道路。 <BR> <BR> 六、关于运动与静止<BR> <BR> 下面我们再着重谈谈“运动与静止”和“相对绝对”之间的关系。这也是造成不能正确看待“绝对相对”以及“对立同一”之间关系的一个重要所在。<BR> 人们往往力图用运动与静止的关系来说明对立是绝对的、同一是相对的;因为他们认为运动与对立似乎都表现为无条件的、永恒的(意即绝对的),而静止与同一又都似乎表现为有条件的、暂时的(意即相对的);故对立便意味着运动、意味着绝对;同一便意味着静止、意味着相对。如此这般地牵强附会殊不知这也是不能自圆其说。矛盾范围之间的联系是一种不同层次的比照,它们各有其不同的含义,是不能直截的等同和进行机械的位移的;它们充其量只能被整个地有机植入另一个矛盾范畴之中,而不能各自为战,进行零打碎敲式的片面取代和单向嫁接。因此,被拉来进行证明的运动与静止亦未能免俗。<BR>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当然亦有阻力)。然而动力只是矛盾表现的一个方面的特征。即便是这一个方面(动力),也包含了矛盾双方的作用因素(即对立与同一)在内。故我们不能说动力=对立。动力也是对立与同一的辩证统一。这是一个层次。另外,对立也不等于运动,同一也不等于静止。对立亦可表现为静止的对立,同一也可表现为运动的同一。(但同样,对立也不等于静止,同一也不等于运动。)故对立是运动与静止的辩证统一,同一也是运动与静止的辩证统一。<BR> 再就绝对相对的观点来看,运动是绝对与相对的辩证统一,静止也是绝对与相对的辩证统一。我们不能说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它们各自都是既绝对又相对的,这便是结论。<BR> 让我们举例说明。一样东西,比如“房子”,它是运动的还是静止的?它是运动的,诸如它随着地球的运转而运转;但它同时又是静止的,因为地球与房子的运转又是在宇宙的某一个点上或某一个范围圈内,这个点或圈即是静止的。故运动中有静止,静止中有运动。它们互以对方为参照系。我们对运动与静止不应该做直观或形而上学的理解。哲学上的运动与静止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习惯不能同日而语,正像哲学上的物质概念也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物质概念一样。它们有着更为丰富的内容,是高度的概括与抽象。<BR> 即如一个人死了,这是一种静止,但同时又是一种运动:死亡的运动(如尸体的腐化等)。它们各有其不同的表现内涵与特点,在这个意义上是不能用同一个标准或尺度去进行衡量的。<BR> 比如社会的停滞不前,生产的因循守旧,人的不求进取等等,都可以理解为一种静止,但它们同时也都在运动着,不过这种运动不是向前发展,而是原地踏步罢了(即静止的运动)。而即便是向前发展的运动,它也是时起时伏的、充满间歇性的,是间断的连续,也即静止的运动,它同样包含了静止的因素在内。任何运动都包含着静止,任何静止也包含着运动,运动因了静止这个参照系而成其为运动,静止因了运动止这个参照系而成其为静止。运动与静止是相对照而显现,相比较而存在的。在同一参照系下,它们区别为运动与静止两种形态;在不同的参照系下,它们又可趋于同一。它们都是既绝对又相对的,它们互为前提、交互作用并贯穿于一切事物的始终。 <BR> <BR> </FONT> <FONT face=宋体> 七、关于量变与质变<BR> <BR> 量变中的质变,质变中有量变。每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中始终包含了质变,只不过有时不明显罢了。而我们往往把明显作为质变的度或标准去进行衡量,这也是一种形而上学。比如水在加热时变为气态,并不是只有到了100℃才开始的。它随着加热升温在不断地变做蒸气,只不过到了100℃时变得更为明显罢了。另外,我们不能把质变只理解为一种形态,比如水在0℃以下开始结冰,这可谓是一种明显的质变(变作了固体的形态),但在它未成固体之前,随着温度的降低在不断地变冷,这冷难道不也是一种质变的形态吗?固态的质变因其明显而易于为人的视觉所把握,同时也使人产生了迷惑:认为这才是(由液态到固态)所谓质变,而冷却往往被人忽视了。冰是固态的质,冷是温态的质,我们不能只注意显态而忘却火候。<BR> 再如一个人从小到大,在整个量变过程中始终伴随着质变。这个质变不能简单化的理解为只是到了某一阶段(例如具备了较完全的知识并且变得成熟了)才算是质变;在他的每一个生长发展的瞬间,身体的各个部分都在起着变化,在进行着新陈代谢,细胞在不断的分裂和扩大着、增加着,机能也在不断完善着,就是知识也在不断地充实着,这难道不是质变?一斤水与两斤水是量的不同,同时也是质的不同,虽然它们在化学分子式上的质并没有变化,但数的质变了,并且由此还可以造成种种的变化:如水压的增大或减少,作用的扩展或降低,价值的增高或减少等等。这难道不是质变?总之,我们不能用一种标准或尺度去衡量质变的多层次内涵。其实,即便所谓明显的变化本身其实也不一定明显。比如历史上的改朝换代,一个政权推翻另一个政权,这种激烈的变化似乎是明显的(即所谓突变、飞跃等),但统治者们往往也是换汤不换药,上台后依然是欺压百姓作威作福,与他们上一代的统治者没有多大区别,从这个角度而言,又有何显著的质变可言?所谓明显与不明显的情况也是辩证的。我们看问题不能表面化与单一化。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同样,没有质量变就没有量变,二者是互涵互决的,也没有第一第二之分。我们不能认为是量变引起了质变,以及量变是质变的准备等等。任何量变都意味着质变,任何质变也都意味着量变,量变的过程同时也就是质变的过程。它们等值而不等同。掌握此一辩证法就可以使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注意从小处做起,从一点一滴开始就注意到它两个方面的变化。所谓“防微杜渐”,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量变的同时也注意到它的质变,就能使我们的各项工作减少失误和避免弄到不可救药的地步。 <BR> <BR> 八、关于内容与形式<BR> <BR> 内容与形式这一矛盾范畴也是辩证统一的。没有无内容的形式,也没有无形式的内容,它们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既不是内容决定形式,也不是形式决定内容。它们互相决定,也无所谓谁先谁后。人们惯常用反作用赋予形式,从而去说明它与内容相互作用的原理,这是不恰当的。这实际上是把内容放在了第一位,是重内容轻形式的表现。<BR> 所谓正反也是相对的、转化的、亦无所谓先后。例如,当我们向一个目标发射信号之后收到了反馈信号,这便是我们所谓的反作用。可是我们为什么要发这个信号呢?难道不是这个目标的信息促使我们去这么做的吗?那么又究竟谁是反作用呢?所谓正反作用不过是人类的一种特定范围的指谓而已,它只在这一段有意义,而却并不能做为一种具有根本性的原理。它们在本质上是无所谓正反的,它们相反相成,它们在价值上是相等的。<BR> 这是一个决定论的庇护所,是为了维护哲学上的第一性而对出现的麻烦所找寻的一种并不能自圆其说的理由。<BR> 让我们举例说明。比如一篇文章,是先有的内容还是先有的形式?惯常的看法是先有内容――内容决定形式。实际情况如何呢?你这个内容是如何表现出来的呢?没有一定的形式,你这个内容又何所赖以存在呢?又如何进行表达?你也许会说,是因为先有了内容,所以才想写这篇文章,至于采取什么形式去写那完全是后来的事情。可是这种说法实在是超出了文章这一命题的范畴,而是属于文章的原因的问题了。即便是这样,我们也可以考察一下:你这个内容是怎样产生的?比如说,你看到有个小孩掉到水里,有人把救上来了。这便是你准备作为写文章的内容。那么这个内容又是通过什么体现出来的?小孩的落水、某人的抢救,它都是具备一定形式的,这个形式是可以看到的。正因为你看到了这一情形,所以才得到了有这么一个小孩掉到水里并被人救起的印象,于是产生了写作的动机。那么这形式与内容谁先谁后呢?它们同时存在。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也没有无内容的形式。我们回到文章上来,文章的内容正是借助了形式才得以成立,而文章的形式正是借助了内容才得以生发,它们同时存在,互相依托;内容本身即包含了之所以为内容的形式,形式本身也包含了之所以为形式的内容。它们缺一不可。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交相融会贯通一体,它们是一件事物的两个方面,它们是对立同一的。因此,既不是内容决定形式,也不是形式决定内容,它们互相决定。<BR> 即便从另一个层次上来看待决定(单向决定)的提法它也是不能成立的。例如:你心中有了一项内容(且不提形式),你想把它用文章的形式表达出来,那么,这文章的形式又是如何的形式呢?同一个体裁,你可以写成诗歌,也可以写成小说,还可以写成报告文学;而即便是同一体裁(例如小说),在表现上也可以有种种的处理:可以短小精悍,也可以长篇大套;可以注重描写,也可以注重议论;可惜慷慨陈词,也可以曲径通幽。那表现手法(也即形式)变化万千;即使同一个作者此时与彼时也会产生完全不同方式的处理。而内容虽是已经固定的,形式却会千差万别。我们能据此得出内容决定形式的概念吗?它决定不了。没有固定的模式可以被内容所决定。而不同的形式实际上也就意味着不同的内容。我们不能把内容只狭隘的理解为一件事情,在不同的方式处理下它也就变得千姿百态,各具其独特的多方面的内涵,有时甚至与那件事情的内容已经相离很远甚至面目全非了。就像你可以把一个人写得很好、也可以写得很坏一样。(虽然同是一个人,内容却完全不同了。)内容又如何能够决定形式?它们只能互相决定。在这种互相决定下,这篇文章的内容与形式就如一个新诞生的婴儿,它是一体的。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能说:(这个婴儿)的什么样的内容就有什么样的形式,有什么样的形式就有什么样的内容。因为它们是同一体的。<BR> 这实际上也是物质与精神的关系这个基本问题的延伸。它们的道理是相通的,物质也不能决定精神。万元户可以无私扶贫,也可以挥霍享乐;可以知荣辱,也可以不要脸。物质生活的提高并不能决定人们思想境界的高下。同理,生产力不能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不能决定上层建筑。它们互相决定。它们不分先后,无所谓第一性与第二性。所以我们要注意于物质中体现精神(如社会主义精神),于精神中生发物质。<BR> 二者不可偏废,不可一手硬一手软,不能顾此失彼,不能重此轻彼。要真正做到两个文明一起抓。只有二者的同步(即如两条腿走路)、和谐、一致,才算是完美与幸福的人生。 <BR> <BR> 九、关于真理及其标准<BR> <BR> 真理即真实正确的道理,它是事物本质的真正表现。我们不能把它分为主观真理与客观真理,真理既离不开主观也离不开客观,它是主客观的相互观照,是辩证统一的。我们也不能说什么“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是绝对真理”以及什么“相对真理是绝对真理的一部分”。真理既是相对的又是绝对的,它们是相对与绝对的辩证统一。任何一个真理都包含了相对与绝对两个方面的属性。我们也不必把它叫做什么具体真理或普遍真理,任何真理都是既具体又普遍的。真理就是真理。它既不是纯粹主观的,也不是纯粹客观的;既不是纯粹绝对的,也不是纯粹相对的;既不是纯粹具体的,也不是纯粹普遍的;真理就是真理,真理是一个整体。片面不是真理,事实也不等于真理。真理是对片面事实的理性关照,它应具有整体的眼光、全面的分析、辩证的综合。<BR> 真理只有一个(在同一层次同一条件下)。未燃烧过的煤球是黑的你就不能同时说它又是白的。这个黑既是主观的(人为赋予的形容词谓),也是客观的(煤球本身固有的色彩),这个黑既是相对的(相对于未燃烧的条件下),又是绝对的(它在未燃烧时绝对是黑的)。它既是具体的(煤球是黑的),又是普遍的(所有的煤球都是黑的)。当然这只是在事实的层次上来进行说明的(这句话本身也无所谓是什么真理)。<BR> 再举例说:水在此时此地其沸点为100℃。这也是主观的(水、沸点、100℃都是人赋予的称谓和指标),也是客观的(即这种东西在加热到一定程度后确实滚起来了);它也是既相对的(相对于此时此地这个条件而言;若在某些高山地区,它可能不到100℃就沸腾起来了),也是绝对的(水在此时此地这种情况下的沸点绝对是100℃)。当然也不用说,这句话本身既是具体的、也是普遍的了。所以,这个真理同时包含了主观客观、绝对相对的全部内涵。它就是真理,用不着加任何辅助的称谓(如主观、客观、绝对、相对等),因为这种附加的称谓是单一化的、片面的、不完整的,它们各自都是真理这个整体的有机结合,我们怎么能只以其中一方来为之进行命名呢?当我们把一具体事物认为是真理的时候,这个真理便必然已经是主观与客观、相对与绝对的辩证综合了。比如我们换一种说法:水的沸点是100℃。它还是不是真理呢?(按照以往的看法,这便可以说是相对真理。)我们说这已经不是真理了。因为任何真理都是有条件的,是相对于某种情况而言的。如果去除了条件,像上述说法,实际上就等于说:在任何情况、任何条件下,水的沸点都是100℃,它是无条件的。这还怎么能算是真理呢?这已经是谬误了。真理与谬误有时就是只有一步之遥。当然,有时为了简便起见,在表达时省略了条件而直接说出结论(如水的沸点是100℃),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条件,只不过那条件成了潜台词,而我们也能够心领神会而已,这样则又另当别论。总之,条件是重要的。做为真理来讲,它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而当我们准备把它做为真理来进行宣传的时候,更需要把条件充分明朗化,这样才是全面的、正确的。否则就有可能出现偏差,由真理而变成谬误,从而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如说“跑步有益健康”,而若不顾条件、不顾个人身体状况,在任何情况下都去跑步,这个人却有可能就此丧生,也就更谈不到什么有益健康了。<BR> 像“水的沸点是100℃、跑步有益健康”之类的说法,充其量只能叫做不完全真理(即表达得不完全),而不能叫做相对真理。因为这句话本身没有也不包含相对的因素。相对是有条件的,而这句话本身没有条件。而没有了相对,绝对自然也就无从谈起了。<BR> 一个认识是否为真理,我们又如何对其进行检验和确认呢?这便涉及到真理的“标准”问题。现在流行的观点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提法是不正确的。不论是实践还是理论,它们都不能单独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所谓真理,它应该是符合实际的、真实的道理或规律,是事物本质的正确体现,它是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产物。因而对真理的检验也必须是通过实践与理论的辩证统一去完成。既没有无理论的实践(即使这种理论并未系统化和规范化,它也属理论范畴亦即思想范畴),也没有无实践的理论。(现实生活中的所谓理论脱离实际是什么意思呢?它并不意味着可以有一种离开实践而独立存在的纯理论,而是指这种理论与实践不是一致的、相背离的,是对实践的歪曲表现。)它们互以对方为参照系,但却不能互为标准来对真理做出检验。这个标准也即检验真理的座标是在理论与实践的交叉点上;也就是说,对一事物的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要通过理论与实践这两个参照系的对立同一去把握。实践与理论是一对矛盾,我们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也不能只用矛盾的一方去检验另一方;换言之,我们不能用整体的一部分去检验另一部分,正像我们不能用上去检验下,不能用右去检验左,也不能用女去检验男一样(反之亦然)。因为“上、下、左、右、男、女”它们各自只是整体的一半,而且与另一半是相反的(这两半的结合则是相成的)。它们各自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也是相互有区别与不同的。它们各自怎么能够单独做为一个对方的标准呢?(正如女人无法做为男人的标准一样。)所以我们既不能用实践去检验理论,也不能用理论去检验实践,这都是片面的;而只有它们不同方面互相结合的辩证观照(即相反相成),才能得出一个全面完整的结论,也即标准。而所谓“只要实践结果达到了预想的目的,就证明这种认识是真理”的说法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比如一个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了财富(达到了预想的目的),能说这种手段就是真理吗?反之也一样,实践没有达到预想的目的也不能说明它就不是真理(真理在历史上也往往是备受磨难、遭到扼杀的),正所谓不能以成败论英雄。<BR> 对同一事物、同一种实践的结果,人们往往会有不同的看法,有时甚至截然相反。你认为是好的对的,,他却认为是坏的错的。那么又如何能够单凭这个实践来落实它究竟是好还是坏、是对还是错呢?人们站在东边说太阳从头顶升起,站在西边说太阳从头顶落下。这是真理?(而要得出真理性的认识,就必须打破头顶这个体系)如果说“实践不是一二次便可以完成的,那么又究竟什么时候才可以算是正确的实践呢?才有资格做为真理的一个合格的标准从而来对真理做出检验呢?我们又如何来判断这个实践的资格呢?这都必须给以理论的说明。而这种说明又是需要结合实践的全过程,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立体全方位的思考,这也即是一个“物心”辩证的过程、分析与综合的过程,它一刻也离不开理论的思维。只有当二者(理论的说明与实践的结果这两个参照系)达到高度完美的统一(亦即辩证的统一)时,才可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否则,如果把它们割裂开来,理论成了空洞的理论,实践成了盲目的实践,它们又如何能用来去对真理进行检验呢?它们任何一方都不能单独完成这个使命,也不能单独具备标准的资格。真理是理论与实践的结晶,检验真理也必须通过理论与实践的辩证。本本主义(唯理论)不对,唯实践也不对。它们错就错在一个“唯”字上。只有二者辩证统一才是完整的、正确的和做为真正意义上的标准。<BR> <BR> 十、结语<BR> <BR> 由于篇幅的关系,这里不准备就哲学的所有问题进行一一的讨论,但只要掌握了“物心辩证法”这一认识论、方法论、和世界观的基本原理,其他一系列哲学问题也就不难解决了;而把它运用到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无论是自然科学的研究、社会关系的研究等等,都将具有深刻的意义。<BR> 应当承认,我们这个现实世界还远不是那么美好的。在整个世界范围内的你争我夺、唯我独尊、纲纪不振和道德沦丧的现象还普遍存在着;而我们只有正确的认识世界,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更为有效的完成或担负起改造世界的伟大历史使命。<BR> 这一世界的基本图景若用数学列式,它可以表示为“1+1=1”(物质+精神=物心)。<BR> 这是数学王国“皇冠上的明珠”(歌德巴赫猜想)。却出乎意料的在哲学领域得到了出色的证明。它既不同于一元论,也区别于二元论,我们姑且称之为三元论。世界是三一机制的,也是三位一体的。<BR> 人类世界哲学意识发展趋向:唯心——唯物——物心<BR> 人类社会政治经济形态趋向:资产——无产——共产<BR> 共产主义不是唯物主义。<BR> 我们的哲学旗帜应该是“物心辩证法”的哲学旗帜!<BR> 历史是前进的。它需要对过去的东西进行扬弃,吸收其合理的部分,排除其不合理的因素,这是一个辩证的否定之否定的思维过程,也是一个新陈代谢的自然过程。人类便是在不断更新自身与更新世界中迈上一个个新的历史台阶的。<BR> “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马克思),它只崇拜真理。<BR>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就曾明白宣称:“就一切可能来看,我们还差不多处在人类历史的开端,而将来会纠正我们错误的后代,大概比我们有可能经常以极为轻视的态度纠正其认识错误的前代要多得多。”(人民出版社,1970年12月第一版第83页)总之,马克思主义并没有终止真理,而是以发展真理为己任。恩格斯在批判黑格尔时说:“方法为了要迎合体系就不得不背叛自己”(《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恩全集21卷321页)这的确是一语中的。<BR> 马克思说:“一个人如果力求使科学去适应不是科学本身(不管这种科学如何错误)而是从外部引出的、与科学无关的、由外在利益支配的观点,我说这种人‘卑鄙’。” ——信哉斯言!<BR> 哲学应该是智慧的化身。而智慧便在于说出真理。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拒绝真理!<BR> “在科学的入口处,正像在地狱入口处一样。”<BR> “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BR> 马克思是伟大的。但他在基本原理上的失误又是令人痛心的。我们在肯定其天才成就的同时,也应当勇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加以发展和创新,从而使我们有可能站在一个崭新的和光明的起点上。<BR> 这是真正的、科学世界观的制高点!<BR> 我们的时代已不是哥白尼的时代。我相信,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够克服困难,跃出局限,为改革开放的成功,为中华民族的命运,在这一新兴理论出现的时候,能够勇启禁锢的闸门,做出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抉择。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在振兴中华的宏伟蓝图上绘出最新最美的图画!<BR> <BR> 【后记】<BR> <BR> “廿年前一滴相思泪,如今方流到嘴边。”《物心辩证法》一文并非今日所写,它其中的基本观点早在1985年10月就曾以简明形式备案于“北京市海淀区宏野信息开发公司”(备案号851021-01),后于1993年2月以该文参加“首届中国改革建议大奖赛”并获初赛金奖……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以及命运的阴差阳错,该文却一直未能公诸于世。这是《物心辩证法》的悲哀,也是国人的悲哀。今天,我们迎来了时代的春天,科学的春天,21世纪的春天!党的十六大报告中说:“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入宪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的正式颁发,启动了民族复兴的历史车轮,点燃了时代前进的火炬……我们的国家、我们的人民、我们的党是大有希望的!<BR> 正如原陕西司法厅副厅长方强同志所说:“重大决策要科学化,应以社会主义的研究为基础,因此,应鼓励创造性的学科研究,把社会科学放在发展生产力,甚至是解放生产力的地位。”也如余敦康(中国社科院宗教所研究员)所说:“改革开放的成果,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社会科学工作者在解放思想方面的大胆探索。经济的长远发展必须有文化建设的参预。”总之,应“把社会科学放在重要位置。”《物心辩证法》属社会科学范畴,但又不仅仅是社会科学范畴,它同时也是自然科学、思维科学及一切文化科学研究建设的基础和先导。其论点(或观点)正确与否是否具有实用性,望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讨论与论证。我本人是微不足道的。我不过是按照某种命运的驱使,去做了一件应该也必须去做的事情,仅此而已。我只是拿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鸡蛋,提出了一个“鸡蹦圆粒儿”罢了。(当然无庸讳言,它也是一个“原子蛋”)而如何把它运用到现实社会的各个领域(包括科学研究)的实践当中去,还有无比大量的工作要做。而这便不是我的“使命”和“职责范围”了,也不是我力所能及的事情了。我的任务只是给大家提供一个比较正确和科学的基本原理而已,这是世界观也是方法论。我认为首先需要正名——名不正则言不顺。这个正名是在最根本的层次上的正名,是本源的正名,本体论的正名,世界观的正名,方法论和认识论的正名。这是理论基础也是指导思想。恩格斯说,马克思一生最大的发现便是发现了人要吃饭是第一位的。(真是言简意骇!一语道破了马克思的根本价值所在。)而我的最大发现便是发现了人要喘气儿,而且它与吃饭同等重要,同时并存,根本无所谓“第一性与第二性”(或第一位第二位)!<BR> 人类以往最大的失误(邓小平先生说是教育——也可谓一语中的)盖源于这个基本点的偏颇。要么是吃饭决定喘气儿,要么是喘气儿决定吃饭(仿佛不决定一下不过瘾似的)。它能不出偏差吗?这么绕来绕去的能不把自个儿绕得晕头转向吗?(所以人们忽而表现出重喘气儿、忽而表现出重吃饭的情况,也就不难理解了!)<BR> 我原以为自己很幼稚(也的确十分幼稚),想不到这世界上竟然有人比我还幼稚!人类就仿佛一个出生不到一百天的婴儿,尚处于咿呀学语的阶段……这真是出乎我的意料。(这也是俺的一个重要发现!)故此我感到自豪也感到一种莫名的悲哀。我应该怎么办呢?一种巨大的孤独向我袭来……<BR> 人类最大的悲剧便是不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平等”应该是“教育”的当务之急!<BR> 当然,此一理论是否可以称之为某种终极的真理,仍有待于历史和生活的检验。同时我也觉得,即便它(物心辩证法)是正确无误、真实的说明和描述了客观世界的本相也即“自然规律”我也并不认为它就是完美无缺的理想境界——因为它毕竟还是有着苦的一面、空的一面、无常的一面和丑陋的一面。我渴望完美——在此一点上我也希望有如来所说的极乐世界:在那里没有痛苦、没有悲伤、没有烦恼,人人皆大欢喜……然而这却是不现实的,也是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起码在目前我们这个星球上,在我们太阳系这个小宇宙中是如此。但我们人类也另有首先正确的认识它、承认它和适应它,才能生存得好一些。我希望能够做到改造世界(此非通常意义上的改造世界) ——改变这一自然规律,使之变得完美一些,更人性一些,更理想一些,但这恐怕不是我们人类目前所能企及、所可以驾驭和胜任的事情了。我也幻想着将来能有那么一天,人类能够创造规律——那我们便可以说是跨入到神仙的境地了。我猜想在另一种高层次的宇宙空间,或许会有不同于我们这个星系的自然规律?哈哈,这真是有点异想天开了。<BR> 我知道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然而无庸讳言这也是重要的一步。其重要意义及其永恒价值也是不言而喻的。万事开头难。这层窗户纸要捅破它也非易事,也需要一点勇气——谁知道这世界、这屋里头都是些什么人呢?恐也不乏高功大侠、身手不凡者……但我毕竟还是把它捅破了,往里一看,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里头都是些缺胳膊少腿的病秧子!……<BR> 真经(确切的说,似应叫做“地球真经”或曰“日系真经”)虽已找到,我仍不免悲哀。但我毕竟是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我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嗓子眼儿的骨头剌儿也吐出来了。用王蒙先生的话来说,叫做“尽力尽情尽兴了”。我问心无愧。我这根小小的木炭也可以 说是充分的燃烧了,也可以说是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吧。至于以后,那就要看大家伙儿的努力了!我想自己也应该能够“喘口气儿”了。<BR> 当然,树欲静而风不止。若遇有起风的情况诸如挑战之类活儿,必要时我也还是乐意奉陪一下的,能够舌战群儒也其乐无穷吗!这也是义不容辞的对吧?<BR> 为了真理,同志们,开炮吧!我以我血荐轩辕。鲁迅先生若能活到今天,不知会作何感想?不知会不会出来助俺一臂之力?<BR> 这里需要说明和注意的一点是:因此一基本原理在整个世界和历史范围内也是首次推出,它属于哲学理论上的一种创新,也是世界性的一种创新,因而在实践上它也需要有一个逐步消化、适应和循序渐进的过程,一个摸索和运用的过程,不能指望立竿见影(因其属于基础科学)、一口就吃成个胖子!不过我想这会是一个很有意义和意思、充满希望与活力的转轨、接轨和并轨的过程。它需要众多仁人志士的共同努力。而也就是在这样的一个过程当中,我想我们也可以感受到一种真正健康的乐趣和真情脉脉的感召力和凝聚力,人类社会的肌体也将在这样一种弥漫着求真务实和欣欣向荣的温馨气氛中逐渐康复起来……或许这才是回天的灵丹妙药?如果不是这样,恕我冒昧的说一句:咱们这个病入膏肓的混乱世界(诸如人肉都变成炸弹了),恐怕早晚也要趋于毁灭!跑得越快毁灭得越早,那可就真的是所谓世界末日来临了!勿谓言之不预。也因上述,不能据此(物心辩证法)而否定或动摇任何现存的秩序框架,也不影响任何国家、政党和集团的执政地位,这也是勿庸置疑的。这一点非常重要。换言之,也就是说要承认现实和尊重现实的历史合理性,要保持团结稳定的大局。当然这并不是说不需要改革了,我觉得关健是要看以后的表现:举凡世界上过往种种荒唐,盖因缺乏真理之光烛照所致,故可谓与堪称情有可原,这也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可以说是难以避免的(对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党都是如此)。而当新的真理(如果它确实是真理的话)浮出水面时,对待它的态度(诸如是漠然视之、置若罔闻、讳莫如深还是认真研究、积极探讨、引领宣传使之发扬光大)便成为了衡量一个人、一个集团或一个国家是否真正优秀与先进的试金石!(我以为《海路丝雨》中的“如来”是优秀的,因其实践了自己普度众生的宗旨、初衷与承诺,故可称之为真善也。)因为它(真理)是正确执政和兴国为民的基础,也是真正团结稳定、长治久安的可靠基石。希望今日之世界不要重蹈哥白尼时代的复辙。我们的时代已经还是哥白尼的时代,这也无庸赘言。“为国为民,侠之大者” ——我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一定能够肩负起并领导和完成好这样一个转型的历史使命。因为他的立党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并无自己的任何私利可言。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今天特别需要注意巩固和加强党的领导地位,此乃乱中之稳,切记!我也希望世界上所有的国家、政党和人民都能不辜负这样一个历史使命——因为它(物心辩证法)是真理。当然我也不排除它也许是一种痴人说梦——然而有梦也总是美丽的。何况这梦也是可以解析的?嘻嘻。虽然我之初衷也和如来一样是为普度众生,但同样也不应该排除会有可能受到某种知见障的蒙蔽。因此我也愿像如来那样以一种开放的心态接受考量。我也将如我国高层智囊人物何新所说的那样:“唯利于天下者,必执我今日之是而攻我昔日之非。”所以我也乐意倾听来自世界的一切回应——不管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因为我明白相辅相成和相反相成的道理——它们都会对此一理论的完善、普及和提高有所助益(这里还要加上几句:如有针对这方面的回应文章,勿请电告一声,最好再寄上一份,不然我很可能看不到,因目前除《电脑音乐报》和单位发的《人民日报》外,我只订了一份《北京娱乐信报》,而且因时间等故也往往是走马看花,甚至连花都顾不上看。而且明年我打算什么报纸都不订了,俺真的是想养养眼了,喘口气儿了——这口气儿早就说喘可老喘不成真是的,烦死了)。<BR> 《物心辩证法》目前可以说只是一个趋形,一个婴儿。它只是一个基本的理论框架。当然,作为一个有关科学领域的门外汉,他的所思所想及专业术语表达能力也是非常有限的,甚至是别出心裁的。故用词不周及叙述不当之处恐亦在所难免,还望众多师长前辈、专家学者不吝赐教,以期使它能够日臻完善。<BR> 我相信,《物心辩证法》最终会构筑一个宏伟博大的理论大厦,形成一套完整的科学思想体系。这将是一个浩瀚的海洋、真理的渊薮。因而它需要众多领域的专家学者们共同努力,去充实它、发展它、丰富它、完善它。让这株理论大树枝繁叶茂,为子孙后代乘凉、为人类亿万年的伟业,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此亦可谓功德无量之举。<BR> ——科学研究不应甘做黄昏才起飞的猫头鹰,而应该做清晨报晓的雄鸡,发时代之先声。<BR>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BR>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BR> 祖国高于一切。人民高于一切。<BR> 崇洋媚外的日子,封建传统的桎梏,阳光黯淡的时间,从此一去不复返了!中华民族将有如大地的脊梁,屹立在世界的东方并引领时代的潮流!<BR> 为保持作品(物心辩证法)的原汁原味,此次发表文章中一字未动(也没时间去考虑和修订了)。我想还是把这个修订权交给大家吧!众人拾柴火焰高嘛。大伙儿不妨给这个小家伙儿打扮打扮,让他也能体面的登堂入室或上吉尼斯什么的而不至见笑大方哦。哈哈,拜托啦!<BR> 不过,俺不客气的说,尽管它或许可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足与缺陷,也还是要比历史上所有的那些辩证法们好一万倍和更有价值!不信么?拉出来遛遛吧!比比看,看谁长得更漂亮!哈!<BR> 真理长得再难看它也是真理。谬误打扮得再漂亮它也还是谬误。对不对?<BR> 警钟已经敲响,智慧果也已端出。人们,你们还犹豫什么呢?两条道路,一条通向虚无寂灭,一条通向健康光明。试问天下:你将选择哪一条?世界如今已处在天堂与地狱的十字路口。而且人们似乎还毫无觉察的正在向地狱之门走去! ——这并非危言耸听。也许它看起来更像是盛世危言!<BR> 何新同志在《我的哲学与宗教观》一书中说:“我认为,自8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所面临的真正危机,主要不是经济危机,也不是由于腐败而导致的政治危机。根本危机是由于意识形态与现实分裂造成的精神的危机,价值的危机,信仰的危机。”面对这一问题,他说:“有良知的知识分子,有道义也有责任面对和正视这种信仰危机。我们必须创造能够增强国家和民族凝聚力、尊严与自信心的新精神价值,这是每一个爱中国的学者当仁不让的精神使命!”<BR> 要重建意识形态!这便是结论。<BR> 不能再耽误了!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耽误了十年的历史光阴,耽误了一代人的宝贵青春;《物心辩证法》也已经耽误了20年(没能光照人间)!还要耽误到什么时候呢?自然这里面我也有责任,或说没能尽到责任:我早就应该把它拿出来!实际上我也把它拿出来了,只是卡在不应该卡的地方。我应该想到这一点并积极努力和想方设法使它早日面世,而我没有这样做(我太相信别人了),没有去尽力。懒惰啊!懦弱啊!迟钝啊!这是我的罪过。我应该向人民请罪!向世界请罪!只是到了今天,在王蒙先生于我背后猛击一掌时我才醒悟,才意识到我没尽到责任(或许这也是天意)!?<BR> 没有一个正确的世界观便没有一切。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这也是人们经常挂在口头上的一句话。可什么是正确的世界观呢?——《物心辩证法》!不是么?<BR> 各国的首脑大人!以及各界的权威精英们……请你们在意一下这个婴儿的呼声! ——以人为本!!<BR> 希望我们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我们的国家,中华民族的优秀子孙,我们亲爱的党和人民,能将此——三元论(物心辩证法)的重大发现成果毫不迟疑的通过外交途径正式提交联合国备案和推广之!中国应当对于人类有较大贡献。“雨叶”在此拜托、拜托、拜托了!!!<BR> 愿全世界人民都能在此——三元论(物心辩证法)的基础上团结起来,去共同创造人类美好的明天!<BR> 欢迎批评、指导和帮助。谢谢大家!<BR> “鸡蛋”万岁!“三元论”万岁!!《物心辩证法》万岁!!!<BR> 和平万岁!平等万岁!!对立统一万岁!!!<BR> 万岁!人民万岁!!万万岁!!!</FONT><BR>[[i] 本帖最后由 真理的儿子 于 2008-7-22 14:20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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